如何交代這幾天發生的事情是一件非常困難的工作,
今天等待之餘,我提起了勇氣再次面對一個失敗的自己。
小偷找出來了。
星期一,校長在周會上交代我們已經找到那台遺失的電子辭典,
而校方決定將該電子辭典交由警方去採證指紋。
不久,透過他獨有的盤問方式,他查出來是我班小孩 發 的作為。
我大吃一驚,因為這小孩平時都呆呆的,從來都不像是有那麼大勇氣去做這件事情。我請校長順道問 之前我班遺失的班費,是不是也是他偷的。
結果,是他偷的。
原本以為只有 發 一人的作為,沒有想到原來還有 凱,期,雄,良的參與,
這是一個集體犯罪行動。 發 承認自己偷 校內的電子辭典,他也乖乖說出之前偷的那四台電子辭典的下落。
一台被轉賣給其中一個共犯的表妹,有兩台被轉賣給亞庇的店鋪,最近被偷也是最貴那一台,他堅稱交給了 凱。
而 凱 堅決否認還向我哭訴說
虧我對他(發)那麼好,沒有想到他自己犯罪了,他還要拖我下水,陷害我。
我說如果你沒有做,就好好跟校長交代。不會有事的。
當我知道他們偷了我班將近 RM 300 的班費之後,我怒了。
我對著 他們大吼,
為甚麼你們連朋友的錢都偷?他們對你們不好嗎?為甚麼要這樣對待他們?
我想不透到底怎麼了? 發 去偷後,將那300大洋分給了 良,雄,凱,其。而我們班的小孩在錢不見之後,還在想要不要求助於神明的幫忙,我們還懷疑是別班的小孩偷的,沒有想到沒有想到,就是我們班的小孩做的。
我快瘋掉了,為甚麼是我家的小孩?我失敗了嗎?
我懷疑我自己了,6個月給了他們愛的教育,難道是錯的嗎?
甚麼都後知後覺,我就是那麼的鈍吧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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